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
2024-04-08 18:44 上海宝园
在企业实务中,我们知道,合伙企业的设立应符合法定条件,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注册,那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有哪些?下面,上海宝园财务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
成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
成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快速申请办理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联系我们
联系人:顾老师
热线:130-6287-9170
QQ:3288189407
静安运营中心:天目西路290号康吉大厦市政楼12楼
宝山运营中心:宝山区友谊路1506号东智商务广场101-104室
顾村分部:宝山区沪太路5355弄绿地北郊广场3号楼7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