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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份公司注册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
2024-04-26 15:56 上海宝园

一般规模大的企业将成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更大的优势在于风险承担责任,单一股东承担的风险比较小。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遵循工商登记的流程办理,上海注册股份的流程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经过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后才可正常运行。

什么是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成立的公司,其股东仅限于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人数可以在2到200人之间。注册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人数必须超过5个人,监事会人数应为3个人或更多

股份公司注册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条件,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质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半数以上的人必须有中国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且要有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如果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认缴且公开募集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满足法定资本额。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下限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公司,注册资本下限需高于上述下限,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投资可采用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支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折合成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其财产权应与发起人转归为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是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说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的发行,是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的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发行,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数量相等。公司股份为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的形式设立的,发起人书面确认公司章程规定并出具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筹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公开征集。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说明以下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

(2)每股面值和发行价;

(3)已发行不记名股票总数;

(4)订户的权利和义务;

(5)本次发行的起止时间及募资逾期时认购人可撤回认购的声明股份。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和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须经成立大会决议通过。

5、拥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也应该表明为“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执行内部的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监事为公司监事机构,依法监督董事、经理及公司的活动;经理是董事会任命的,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公司注册流程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和《指定(委托)表》,并同时准备提供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等待名称的核准结果;

3、根据《名称登记受理通知》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将开立投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非货币出资,也需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收到“受理通知”;

5、支付登记费用并在受理通知确定的日期收到执照。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3、验资报告;

4、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如涉及国有资产评估,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提交与审批部门相关的审批文件。

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程序严格复杂,公司规模大,成员结构也复杂;公司股权分散,每个股东只占公司总数的很小一部分资本。股东虽然拥有公司的部分所有权,但这与绝大多数小股东无关,股东也具有高度可变性;公司股权分散,人数众多,但只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就可以控制公司的命脉。因此,公司董事会很容易损害众多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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